為加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我校學生資助工作水平,根據我校有關文件精神和學工部本年度的工作計劃要求,決定在我校開展以“國家資助勵志成才”為主題的勵志成長成才“十大勵志标兵”優秀學生典型宣傳評選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組織形式
本次評選活動采用逐級選送、逐級評審的方式,由班級推薦、學院初審選送,最後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織專家評審确定最終人選。
二、評選對象
本次活動評選對象,為入校以來接受過國家資助的我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三、評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積極進取,自立自強,樂觀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學業等方面的困難,勤奮努力,學業成績優異,或在自主創業方面奮發有為,或是勵志成才,感恩回報社會等方面事迹典型突出。
3.樂于助人,甘于奉獻,積極參與各種公益活動。
四、評選程序
請各學院按照通知要求從本學院學生中篩選1-3名學生(原則上學生人數在千人以下的上報1-2名,學生人數在千人以上的上報2-3名)上報到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将組織專家評審,審閱上報學生相關的事迹材料後,确定最終的“十大勵志标兵”人選名單。對最終入選我校“十大勵志标兵”的學生,學工部将從學生特色獎學金資金中予以獎勵,并擇優作為我校勵志成長成才典型代表,上報到湖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勵志成長成才優秀學生典型宣傳評選活動的候選人。
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本次十大“勵志标兵”的評選活動,并借此次評選活動機會,廣泛搜集和挖掘助學成長成才的學生典型,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宣傳本學院報送的家庭經濟困難優秀學生的典型案例,鼓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勵志成長成才。
五、其他要求
1.請各學院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初選工作,安排被推薦學生填寫《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2016年度勵志标兵評選申報表》一份(附件1:打印稿),并附學生個人典型事迹書面材料一份(打印稿)和《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2016年度勵志标兵名單登記表》(附件2)。
2.各學院于4月28日前将推薦學生材料上報到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報送材料包括紙質檔和電子檔兩種方式。
學工部 校團委
2017-3-22